2023年4月起正式實施!北北基計程車起程價將從70元漲到85元
台北市政府日前審議計程車運價,公共運輸處今表示,自明年4月1日起,北北基地區起程運價從70元調整為85元、1.25公里後每200公尺5元、低速(每小時5公里以下)或停止時,每60秒5元、23時至6時為夜間加成時段,每趟次加收20元。
公運處表示,依據「公路法」及「汽車運輸業客貨運運價準則」規定,汽車運輸業營運成本重估及運價調整,除遇有特殊情形外,應每2年檢討一次。
公運處指出,現行計程車費率從2015年10月1日核定實施,迄今已逾7年未調整,為合理反映計程車營運成本,包括司機薪資、燃油、車輛折舊及維修等,並鼓勵駕駛承接短程載運服務、合理長程趟次收入及消費者接受程度,審議後決議調整運價。
公運處說,調整後之計程運價起程由70元調整為85元,里程維持1.25公里;延滯時間計算基準為車速每小時5公里以下,由累計每80秒5元調整為每60秒5元,其餘運價項目不變。至於春節加成運價核定,以國定春節連假起始日往前加3天至春節連假最後一天止,每趟次加收30元,並於明年春節(1月17日至1月29日)開始實施,共13日。
另外,計程車業者提議將颱風、豪雨等狀況納入加價,公運處認為,考量政策不鼓勵民眾外出及衍生大台北地區倘未同步停班課情形爭議,所以審定不採行。
公運處說,運價調整後,還需要時間更改計程車計費表,因此設定明年4月1日0時起施行新運價收費,若未於明年4月1日前完成修改計費表的計程車,仍須按表2015年核定舊運價收費。
公運處呼籲,計程車駕駛應盡速辦理計費表改表作業,並確實照表收費,切勿向乘客超收車資,違者經查證屬實將依公路法規定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