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停車位不足問題 交通部修法允許3.5公尺寬單行道設路外停車場
隨著都會區高度發展,不少地方都面臨停車空間不足的問題。為解決停車問題,交通部今日(11)公告修法,放寬「路幅3.5公尺」以上的單行道經地方主管機關認可,可設置臨時路外停車場基地,相關規範將於公告後第3天生效,也就是本周六、8月13日起上路。
交通部現行規定,提供小型車停放停車場,路幅寬度應達6公尺以上。但經地方主管機關認定無礙行車及安全者,得為5公尺以上;本次修法將再放寬,若該路段是單行道的話,經地方主管機關認定未影響行車和安全,只要路幅在3.5公尺以上就可設置臨時路外停車場。
交通部公告修正「利用空地申請設置臨時路外停車場辦法」第4條,申請設置臨時路外停車場基地,臨接之道路實際寬度應符合下列規定:供機車停放者,應達三點五公尺以上;供小型車停放者,應達六公尺以上。但經地方主管機關認定無礙行車及安全者,得為五公尺以上;其屬單行道者,得為三點五公尺以上;供大型車停放者,應達十公尺以上。但經地方主管機關認定無礙行車及安全者,得為六公尺以上。
民眾申請臨時路外停車場,只要符合路幅等相關規定,檢具文件向地方主關機關提出申請,主管機關受理後就會進行審核,審核過關後就可發放設置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