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施工車頻遭撞 今年前7月已發生63件、肇因多為啟用ACC未注意前方車況
根據高速公路局統計,今年截至7月已發生32件國道死亡事故,造成37人死亡,其中8件屬未繫安全帶致死事故,4件的肇事原因與超速(包含未依規定減速)相關。高公局表示,雖較去年同期之13件及6件減少,不過隨著中秋節將屆,仍呼籲開車上路不論駕駛或乘客均應繫上安全帶。
此外,高公局也提到,近期國道施工車輛遭撞事件頻傳,今年截至7月底,國道施工車輛執勤時遭撞擊之交通事故件數為63件,其中短暫性及移動性施工車輛交通事故件數(47件)約占7成,肇因多為後方車輛「未注意車前狀態」及「疲勞駕駛」等。
根據高公局統計,63件事故中,有26件肇事車輛配有駕駛輔助系統。高公局表示,近年國人行車使用駕駛輔助系統(ADAS)情形日漸普遍,經研析相關事故資料,當前車因應施工車輛而變換車道,或本身與施工車輛速差過大時,皆可能造成駕駛輔助系統未能作動,因而導致追撞施工車輛之情形,提醒用路人,當開啟駕駛輔助系統時,仍應緊握方向盤,並注意車前狀況即時介入操控。
高公局表示,車輛高速行駛下若發生碰撞,往往會導致車輛失控旋轉、翻覆,而正確繫妥安全帶可防止車內人員被強大的慣性力甩出車外,降低被拋飛或遭其他車輛撞擊、輾壓等二次傷害的風險。
高公局說,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車內人員未依規定繫安全帶或行車速度超過最高速限,均可處駕駛人3000至6000元罰鍰。行車速度超過路段最高速限60公里以上(嚴重超速)者,則可依同條例第43條處6000至2萬4000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及吊扣該汽車牌照6個月。若因而肇事者,將吊銷其駕駛執照。
高公局提醒民眾,未繫安全帶及超速行駛為國道事故常見且危險之違規行為,民眾切勿貪圖一時的方便或心存僥倖而輕忽了可能存在的風險,不僅傷財,更可能危害到自身與其他用路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