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未來移工擅自改裝電動車 最高可開罰5,400元
勞動部今(20)日指出,電動自行車目前已納入法規管制,未來移工若是騎乘未合格掛牌的電動自行車上路,或擅自改裝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將最高處新台幣5,400元。
勞動部指出,因電動自行車價格相對低廉,是移工在台工作期間重要的代步工具之一,且部分移工透過改裝,以提升電動自行車的性能。但依據近期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已將電動自行車納管,實施日期將由行政院定之,未來需合格掛牌的電動自行車才可以騎乘上路,未依規定領用牌照上路,將處以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移交保管;未經審驗的不合格車輛,即電動自行車沒有黏貼紅色閃電標章,不能領取牌照,騎乘不合格車輛上路,經查獲將直接沒入。
此外,審驗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如為讓車速更快,擅自改裝變速裝置,將罰1,800元至5,400元,合格車改變一般裝置,如改煞車、鈴號、燈光及反光裝置等安全設備等,也會處最高1,200元罰鍰。
勞動部說,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後,新增多項電動自行車騎乘規定,為避免移工朋友觸法受罰,或車輛遭直接沒入,請雇主及仲介公司協助向移工宣導,應購買及騎乘審驗合格車輛,檢查是否有紅色閃電圖示的合格標章;騎乘電動自行車時,應配戴安全帽及禮讓行人,不可超速、不可載人、不可酒駕。
勞動部已規劃將新修正交通安全宣導事項納入仲介公司評鑑項目,透過仲介公司向移工及雇主宣導,以保障移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