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取締4小時 台南警首日查扣3輛拼裝電動自行車
針對部分黑心店家為了牟利,以化整為零方式進口大陸製不良電動自行車零件,拼裝後以較低的價格販售給外籍移工或民眾,台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認為這種拼裝電動自行車,未經審驗合格有安全上的疑慮,15日晚在安南區首次執行專案取締4小時,當場查扣沒入3輛拼裝車。
由於拼裝電動自行車,行駛時速可達近百公里,於道路行駛恐致生他人安全危害,常為民眾所詬病,台南市長黃偉哲非常重視,於市政會議上指示警方要嚴加取締,警察局長方仰寧也要求交通大隊研議相關取締方式及執勤技巧,並於昨晚專案執行。
南警啟動拼裝「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自行車)」執法專案,由交通警察大隊陳宇桓代理大隊長率大隊及第三分局員警,在安南區海佃路二段加油站前攔檢。
警方見外型奇特酷炫,或速度超過合格電動車25公里時速速限可疑電動自行車,即予攔查,經確認車輛無審驗合格標章,或雖有標章卻與車型不符,涉及移用或偽造他車合格牌照,即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拼裝車當場沒入,共計查扣3輛,駕駛皆為外籍人士,其中1名更是逃逸外籍移工兼妨害自由通緝犯,警方當場依法究辦。
取締過程中還發生小插曲,警方查證移工身分時,車子腳踏墊上的麻布袋突然動起來,嚇了員警一大跳,原來裡面是一隻活跳跳的雞。
方仰寧說,民眾在購買「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自行車)」時,請找商譽良好的店家選購型式審驗合格的車輛,千萬不要購入來路不明的拼裝車,不僅行駛有安全疑慮,更有自燃風險,以保障自身及他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