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車牌遺失 5月1日起申報需增加新手續!
有些車主因用途關係,新車入手未正式掛車牌時,向監理機關申請臨時車牌,這些「紙作」車牌,常讓不少人看了霧煞煞。公路總局新營監理站除釋疑,也提醒自下月1日起,臨時牌照遺失者辦理繳回時,須先向警察機關申報,並取得報案證明後再前往監理機關繳回登記。
新營監理站說,「臨時牌照」樣式,第1個字為中文的「臨」、第2個字為英文字母,後面為5個數字,下方還有使用起訖時期。而在汽車未領有正式號牌前,有下列需求時就應該請領臨時牌:1.要駛往海關驗關繳稅、2.駛往公路監理機關接受新領牌照前檢驗、3.買賣試車時、4.因出售或進口由甲地駛往乙地時;還有已領牌車輛辦理復駛前臨時檢驗車輛,都要先申請臨時牌照才能夠行駛於道路。
新營監理站指出,應在臨時牌照申請起迄時間內使用車輛,將臨時號牌黏貼於車輛懸掛號牌位置,以供識別,並於使用期滿後3日內繳回,以免受罰。
新營監理站提醒用路人,臨時號牌繳回新規定,自2022年5月1日起,臨時牌照遺失者辦理繳回時,應先向警察機關申報臨時號牌遺失,並取得報案證明後,再至公路監理機關辦臨時牌照繳回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