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車輛未禮讓行人取締近4500件 行人違規超過6千件
針對車輛不禮讓行人強行通過的狀況,台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加強執法。根據統計,今年1月到3月15日間,車輛不停讓行人就取締了4415件,機車行駛在人行道有3670件,不過行人違規穿越馬路也高達6364件,交通大隊表示,將持續加強執法密度,呼籲車輛與行人遵守交通規則,以減少交通事故。
交通大隊指出,北市警局統計今年1月至3月15日發生行人死亡交通事故,共計4件、4人,與去年同期發生11件相較減少7件,分析今年行人死亡事故,均為較高齡長者,約54至89歲不等,肇事原因有車輛於公車停靠站倒車未注意及行人闖紅燈、違規穿越馬路。
交通大隊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可處1200元至3600元;行人違規穿越道路可處300元;機車行駛人行道可處600元至1800元;公車停靠站違規停車,可處900元至1200元。
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交通大隊呼籲,駕駛人和行人都需共同遵守交通規則,尤其駕駛人行經路口或轉彎時,應減速慢行停讓行人,勿違規停車在公車停靠站及行駛人行道,行人也應遵守號誌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通行才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