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首支固定聲音照相 3周就拍下553輛超標
新竹縣環保局為了遏止噪音車擾民,去年3月在全縣噪音車熱點實施移動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成效顯著,因此今年3月正式在竹北市中華路北上車道,啟用全新竹縣第一支固定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3周時間就拍下超過500輛分貝超標的違規汽機車,違規車主最高將收到3600元的罰單。
新竹縣環保局表示,去年首先在新豐、湖口及竹北開始利用移動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後續擴及在全縣各鄉鎮共36處有民眾陳情的噪音車出沒熱點進行違規取締,一年內拍攝到2932輛分貝超標的違規汽機車,經人工逐一檢視、排除干擾聲源,已正式開單告發23件。
環保局指出,因移動式設備每次執法只有2到3小時,無法更全面遏止如深夜出沒的改裝車、飆速車輛,因此經評估最多違規噪音車的路途,選定竹北市中華路往新豐方向,設置24小時執法的固定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今年3月開始僅啟用3周,就拍到553輛分貝超標的汽機車。
不過為求謹慎,環保局稱並不會每件都直接開罰,而是會經人工判讀,確保舉證無其它干擾音源,如風聲、雨聲等,且保留前後3秒的影像及音檔,也會先寄發到檢通知釐清噪音污染源,避免造成爭議。
環保局說明,道路速限50公里以下路段聲音管制標準為86分貝、道路速限50到70公里路段則為90分貝,一旦正式判定違規、超過管制標準逕行告發,將依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規定,處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緩。
環保局提醒民眾,當見到「前有聲音照相,請降低音量行駛」的告示,用路人行經該路段即應避免車輛噪音擾鄰,請民眾遵守3不原則「不超速、不改裝、不不當操駕」,才不會有分貝超標違規的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