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警局公布十大交通檢舉熱區 籲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
隨著智慧手機、行車紀錄器普及,民眾檢舉交通違規不斷增加,嘉義縣警察局統計去年受理民眾檢舉交通違規共3萬912件,經查證屬實逕行舉發1萬6476件,檢舉前3大違規態樣:「變換車道或轉彎未使用方向燈」4054件,「違規停車」2 483件,「闖紅燈」 2111件。
交通隊說,縣內易遭檢舉10大路段、項目如下:朴子市朴子六路,違規停車;大林鎮後火車站,違規停車;太保市159線,變換車道 (轉彎) 未使用方向燈、未依標線行駛;民雄鄉神農路,違規停車。
水上鄉台一線,闖紅燈、變換車道 (轉彎)未使用方向燈;太保市高鐵西路,闖紅燈、變換車道 (轉彎)未使用方向燈;太保市台18線與台37線路口,闖紅燈、變換車道 (轉彎)未使用方向燈,行駛公車專用道。
水上鄉168線,闖紅燈、變換車道 (轉彎)未使用方向燈;民雄鄉公園路段違規停車;新港鄉159線,變換車道(轉彎)未使用方向燈、違規超車、闖紅燈。
交通隊表示,立法院去年底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行政院還未定施行日期),將民眾可檢舉違規態樣限縮至46種,但民眾檢舉交通違規仍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法定舉發方式之一。
警察依法不能拒絕受(處)理,但會落實審核來把關,避免在違規事證不明確的情況下讓民眾無辜受罰,提醒民眾注意遵守交通規則,畢竟「安全」才是回家唯一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