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板橋公車及轉運站 25日起劃設為空氣品質維護區
為改善移動源排煙造成空氣汙染情況,新北市府今公告1月25日起「板橋公車站與板橋轉運站」為新北市第二處「空氣品質維護區」。管制對象為柴油大客車,行經「板橋公車站與板橋轉運站」需取得自主管理優級標章或新購5期及6期同等級以上標章始可進入,違反者將依空氣汙染防制法開罰500元至6萬元罰鍰。
新北市環保局長程大維表示,新北市柴油車輛設籍數約10萬輛,為全國排名第二高縣市,為有效管制柴油車密集行駛區域並降低空氣汙染物,新北市前年9月劃設「台北港及其周邊道路」為「全國第一處空氣品質維護區」,全時禁止1年內未經檢驗合格之一、二期柴油車進出空維區,管制至今已依法告發432輛違反車輛,統計此措施施行後平均1年減少132噸PM2.5及2533噸氮氧化物。現將「板橋公車站與板橋轉運站」劃設為新北第二處空氣品質維護區,希望複製過去成功管制經驗降低汙染。
環保局表示,「板橋公車站與板橋轉運站」為新北市重要交通樞紐,鄰近板橋火車站、高鐵站及捷運站,周邊多為住宅區,平日進出大客車近2800輛次,搭乘人次約3.8萬人次。公車進站時懸浮微粒濃度上升,乘客於公車停靠及車門開啟時會承受較高空汙暴露量,今年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將「板橋公車站與板橋轉運站」站體及出入口道路劃設為「空氣品質維護區」,管制進入該區柴油大客車。
環保局呼籲未符合管制規定之柴油大客車車主,盡速至全國各柴油車動力計排煙檢測站檢驗並取得有效期限內自主管理優級或同等級以上標章,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