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頻傳交通部祭3方向修法 初犯致死傷沒入車輛、累犯定義延長到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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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酒駕事件頻傳,外界倡議修法加強嚇阻。對此,交通部長王國材今天透露,交通部將朝向三方向修法,包含初犯致死傷就要沒入車輛,此外累犯的定義也從五年拉長到十年。
王國材今天出席立法院交委會,休息時間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昨天部裡有開會。酒駕一個是適用處罰條例,一個是刑法,刑法由法務部處理。
王國材說,處罰條例部分,108年4月修法時針對酒駕就有加重罰則。目前朝向三方向修法,一個是初次酒駕使人重傷或是死亡,就沒入車輛,以前累犯才沒入,現在酒駕致死都要沒入車輛。
王國材說,第二個方向,以前累犯定義是五年,五年以外就不在累犯範圍內,現在建議修法延長到十年,十年內有犯就算。
王國材說,第三個方向針對同車乘客,本來處罰很輕,大概罰600到3000元,會把同車旅客加重罰則,加到多少還要討論,也還沒有時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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