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裝車夜間噪音太擾人 台南警環監取締近千件
不當改裝車輛不僅影響交通安全,也會產生噪音,台南市警察局結合市環境保護局及監理站,利用夜間及假日期間加強取締,今年迄昨天共舉行36場次,當場開單取締不當改裝車輛及噪音944件。
警、環、監於台南市區主要道路與山區旅遊路線,對於車輛改裝頭燈燈型或方向燈或尾燈燈色、裝設高音量喇叭、機車未裝傳動蓋、拆除後視鏡及排氣管等實施「車輛路邊安全攔檢聯合稽查」工作共36場次。
攔查取締車輛改裝設備規格不符、車體電系改裝、排氣管拆除消音器等共計850件。改裝排氣管車輛路邊攔查實施檢測288件、噪音不合格94件。另於勤務中攔查改裝排氣管產生噪音車輛通報環保署辦理召回檢驗達4219件。
台南市警察局長方仰寧說,改裝車輛最常見為排氣管改裝造成噪音擾寧,且排氣管尾端高於水平線,成「翹管」方式往後排放廢氣,直噴後方駕駛人臉部,造成眼、鼻辛辣不適;改裝高音量喇叭,按鳴時宛如大車逼迫讓路,致使其他用路人駕車慌張因而肇事。
台南市交通大隊代理大隊長陳宇桓表示,車輛違規改裝車燈、排氣管改裝如翹管、無隔熱防護裝置、拆除消音器經認定違規屬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並依據規定須實施車輛臨時檢驗;對於改(換)裝排氣管部分,則由環保機關依噪音管制規定,進行現場噪音檢測,測量超過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可處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