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新制上路 汽車違規載貨 最高罰1萬8千元
下月起交通違規新制上路,汽車裝載貨物如未依規定捆綁牢靠,且過長、過寬、過高等,罰鍰將從現行最高9千元提高至1萬8千元。根據高雄市交通局統計,高市今年1月至8月共有570間因違規裝載貨物遭舉發。
交通局表示,汽車載貨時常因貨物超長、超寬、超高貨超重等問題,造成A1、A2等交通事故,今年5月立法院修法加重貨物裝載貨物未依照規定的罰鍰最高額,從10月1日起最高罰鍰提高至原本兩倍,違規者將罰3千至1萬8千元。
交通局提醒,汽車載貨上路前一定要檢查貨物是否捆緊,且不能違規過長、寬、高等。交通局指出,如有過長、過寬、過高等狀況,需依法申請臨時通行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