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上半年測速桿取締超過4萬件 至少進帳6千萬元!
彰化縣警局公告在一般道路固定式測速器有64支,實際照相的有34支。據彰化縣警察局統計,今年上半年取締件數有4萬0063件,以每件基本罰1600元計算,至少進帳6400萬元,上半年10大測速照相桿排行榜也出爐,前三名都蟬連,分別是彰化市東外環道2.2公里處7618件、員林市員埔路與三潭巷口5543件及彰化市139線20.99公里處4542件。
第4名到第10名的測速桿依次是,和美鎮和港路與西興路口2457件、芳苑鄉斗苑路頂後段與路平路口2115件、社頭鄉141線6.6公里處1601件、福興鄉彰鹿路6段314巷口1590件、田中鎮斗中路與大社南路口1253件、北斗鎮斗苑路與斗苑路2段307巷口1249件、永靖鄉中山路1段351巷口898件。
其中,名列排行榜冠軍彰化市台74甲線(東外環)2.2k測速桿,從南向改為北向,再回到南向,連續多年都照拿冠軍。雖然很多駕駛人都知道前有測速桿,但油門一踩時速都超過80公里(速限70公里另加10公里寬容值)。一般認為是很多駕駛人從限速90公里的台74線中彰快速道路接過來已屬一般道路的74號甲線,速限是70公里,卻往往疏於注意,當做快速道路在開,只要時速達80公里以上就會被拍照,吃到紅單。
員林市員埔路與三潭巷口測速桿則是後起之秀,以5543件居次;第三名的彰化市139線20.99公里處,經調降速限為40公里後,仍持續有4542件表現。
縣警局交通隊表示,警方設置固定桿測速器的路段,均依法令規定在網路公告,同時必須在設置地點前100至300公尺處設立《警52》預告標誌,依目前超速開罰金額,國道及快速道路都是3000元起跳,一般道路機車是1200元、汽車是1600元,只要超過時速限制10公里就超速,如果被固定桿或三腳架測速器拍到,就會吃上罰單,並依超過的速度累進。
縣警局交通隊長林世明表示,十件車禍九次快,警方測速取締絕對不是為了罰錢,而為了維護用路人的安全,在設置的測速定點都會依車流、路況及交通事故件數評估,並與相關單位會勘後,經過公告及設置預告標誌,才會執行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