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市區一格難求 縣府祭最高60萬元獎助民間設停車場
花蓮以觀光為主,在疫情前,每逢周末或連假人車大量湧入,市區停車格經常一位難求。為鼓勵民間申設路外停車場,紓緩市區停車問題,縣府訂定獎助辦法,鼓勵民眾在都市計畫範圍內設置臨時路外停車場,最高獎助金額60萬元,全案已送縣議會核備,通過後將公告上路,希望為市區創造至少300個汽車格。
「花蓮縣民間設置臨時路外停車場獎助辦法」規定,花蓮縣都市計畫範圍內之私有土地之所有權人、承租人及地上權人,利用空地新設置臨時路外停車場,依停車場法及利用空地申請設置臨時路外停車場辦法,向縣府申請核發停車場登記證者,且最少10個以上小型車停車位供公眾使用,收費標準符合花蓮縣公有收費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相關規定,即可填具申請書申請獎助。
每一小型車格獎助3000元,最高60萬元。但也有罰則,若核准後2年內未開放供公眾停車使用、未依核准費率收費、未經核定減少停車位、變更使用、停止營業等,經要求限期改善仍未改善,縣府得取消獎勵並追繳獎助金。
縣府建設處交通科長張筱雲說,花蓮市中心區域停車需求大,但考量公有土地不易尋覓,且受限市區道路條件,沒辦法大量增設路邊停車格,因此祭出獎勵,鼓勵民間申請。
建設處統計,截至上月底,花蓮市區民間設置路外收費停車場共39場,總計3680格車位,希望透過獎助辦法,至少再增加300個汽車格。
張筱雲說,獎助辦法不限花蓮市,各鄉鎮只要是都市計畫範圍內空地都可以,都市計畫範圍內相對而言就是人口密集的「蛋黃區」,停車效益較高。獎助辦法昨已獲縣務會議通過,提送議會核備中,待追加預算完成,就會公告開放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