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線型人行道亂象多 !違停、占用、當優先道不在少數
各地縣市近十年來很多在較狹小的巷弄或道路設置「標線型人行道」,但形式不一,有的綠底、白標線加人行圖示,也有僅白標線加防撞桿,近來不僅畫設頻生爭議,民眾反映常被汽機車占用、誤被機車族當機車優先道,甚至被堆雜物、碰到電箱等障礙很多,讓「行人正義」大打折扣。
標線型人行道以油漆畫設的人行道,與實體人行道不同,最大差別就是和車道間並沒有無高低落差阻隔,方便行人通行,但也容易被占用。近來各縣市廣為畫設,卻迭生爭議。台北市已畫設154公里處、新北市畫設43公里,基隆則只有10餘處,北北基形式也都沒一致性,各地畫設更是爭議頻傳。
「這根本就是汽車停車格,哪裡是人行道?」每天去基隆東碇路暖暖運動公園運動的陳姓退休老師質疑,沿路邊畫設的標線型人行道但沒有功能,有白線加上行人圖示,但多被車擋住看不清楚,民眾全都走到路上,有畫和沒畫一樣,。
北寧路與調和街口附近也畫了一段,但因在超附近臨停嚴重,行人常被迫得走到馬路上,與車爭道。附近林姓攤販說,他曾目擊有一次行人差點被車撞到,駕駛大罵行人「走到路中不要命嗎?」民眾說,這裡行人要走常被違停所阻,讓畫設人行道美意打折。
市議員張淵翔表示,有必要統一形式,駕駛人和行人才能辨識,執法才不會引民怨,只要不占用,對行人就有幫助,畫設時要有套配,如沿線障礙物排除、維護保養及道路環境改善等。
很多民眾以為不是紅黃線停一下沒違規,基隆交通隊副隊長吳誌權說,標線型人行道視同實體人行道,違規行駛違反道交條例可處600到1800元罰鍰,違規停車處600到1200元。
基隆市府交通處長蘇先知指出,標線型人行道是權宜、過渡作法,要考量交通條件、成本和效益畫設,綠底或標線圖示目前都有,依中央法令來執行,綠色辨識度較高,但成本多四、五倍,還要維護,如形式統一地方也是樂見。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有人發起「還我真正的人行道」,提案建議政府推動道路強制設置實體人行道,同時改善標線型人行道之相關設計,認為種種原因都導致行人寧願冒著風險走到車道,也不願使用標線型人行道缺乏整體規畫。
提案人主張,因標線型人行道之安全性比實體人行道較低,應在法規中規定道路配置中皆應有實體人行道,應訂定實體與標線型人行道之設置時機、原則。標線型人行道僅可畫設於條件不足以設置實體人行道之巷道,或僅作為暫時性設施,避免標線型人行道被浮濫使用,罔顧行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