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數連三年增加、違停占最多 彰化去年交通違規檢舉9萬多件!
交通檢舉案件從前年元旦起,採取實名制,但彰化縣檢舉案件數不減反增,最近3年,從3萬7765件、5萬7249件到去年的9萬2062件,大幅成長,由於檢舉人都是經驗老到,成案率達6成7,案件數以違規停車最多,其次是未打方向燈、未依號誌行駛。
彰化縣警察局統計,2018年全縣交通違規案件數共36萬3422件,其中檢舉案有3萬7765件、舉發2萬6056件;2019年交通違規31萬9393件,其中檢舉案5萬7249件、舉發3萬8509件;2020年交通違規案件37萬3193件,其中檢舉案9萬2062件、舉發6萬2325件。
彰化縣去年交通違規案件37萬3193件,其中3大交通違規案件,依次是超速15萬44637件、未依標誌行駛4萬5687件及違規停車4萬5198件,而被檢舉案件中,則依次是違規停車最多,其次是未打方向燈、未依號誌行駛。
交通檢舉案件一再攀升,很多民眾都誤以為檢舉交通違規會有檢舉獎金,甚至員警開罰單都有獎金可拿,警方表示這都不是事實,主要是隨著爆料及檢舉的風氣興盛,加上影音設備的精進與普及,讓交通檢舉案件的量與質均有大幅提升。
彰化警方指出,交通檢舉案件的成案率達7成,雖然交通違規檢舉未編列獎金,部分檢舉人是自身權益被侵犯而檢舉,很多則是路見不平的學生及上班族,因平時就有檢舉習慣,熟悉影音器材操作與檢舉技巧,成案率都很高。
彰化警分局五組組長楊士漢說,檢舉人很多都是熟面孔,熟悉檢舉規定或技巧,加上檢舉案件如被警方打槍後,更加精進,而且一些社群也都在分享檢舉心得與技術,甚至在比賽看誰檢舉得多,做為炫耀,助長檢舉案件爆增,成案率相對提高。
針對交通違規浮濫檢舉浮濫現象,交通部日前蒐集各方意見後,擬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正面表列十六項民眾可檢舉事項,包括惡性重大違規,如闖紅燈、惡意逼車等,但舉發違規停車必須駕駛人不在場。另也會修正規定,同一違規行為未逾六分鐘或未經過一個路口,以舉發一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