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禮讓行人修法重罰引反彈 林佳龍:當然要有感
交通部昨天部務會報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多條修正案,盼透過加重處罰的方式,包含加重未禮讓行人罰鍰、違規記點、要求參加道路安全講習、肇事致人傷亡可吊扣或吊銷駕照等措施,強化行人路權的保障。面對外界對於罰鍰加重有反彈,交通部長林佳龍說,「當然要有感」。
去年7月新北市發生小貨車行經行穿線未停讓行人釀成親友天人永隔的憾事,林佳龍提出提升行人安全的7大措施,陸續推動路口停讓行人大執法、檢討道路設計規範等面向著手改善。
該次道交條例修正重點有五大項,包含擴大適用範圍,未設置行人穿越道等設施的交岔路口,只要未告示禁止行人穿越,汽機車亦須停讓行人;提高罰鍰,參考美日法韓法規,未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罰鍰上限從3600元提高到6000元;因而致人受傷或死亡者,除民刑事責任外,行政罰鍰加倍,最高可罰處3萬6000元。
此外也提高記點點數,未停讓行人違規記點自1點提高為2點。6個月內記點達6點以上者,吊扣駕駛執照1個月。1年內經吊扣駕駛執照2次,再違反處罰條例第63條第1項各款所列條款之一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另外,行政罰增訂需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汽機車行經路口不停讓行人者,需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最後增訂吊扣銷駕照罰則:未停讓行人致人傷亡者,除民刑事責任外,行政罰則部分,致人受傷者吊扣駕照1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駕駛執照,3年內不得考領。
對此,林佳龍今天出席台灣聯合學習產業大聯盟啟動大會時說,針對道交條例修正,是落實人本交通,特別在路口,依法規範如果沒有禁止行人標誌,就應該優先停讓,方法上包含加重罰鍰、記點、講習,希望加強路口安全。而根據統計數字,有六成肇事在路口發生,現在高齡化時代,有些長輩行經路口動作慢。除了加強相關罰則外,也對路口進行改善,人車路三方面提供安全。
面對罰鍰太重出現反彈,林佳龍則說,當然要有感,提醒民眾不要在同一時間內犯,過去時間將拉長,記點又沒有嚇阻效果,這次根據各方研究結果,來加重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