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首日 新北取締221台噪音車超標?全數依法開罰!
行政院環保署公告,2021年1月1日起公告聲音照相執行噪音車取締工作,新北有5處固定式聲音照相設備外,環保局指出,昨也至石碇、平溪、三峽、中和取締噪音車,首日有221台車輛噪音超標,依法可開罰1800至3600元。
新北目前有50處常被民眾陳情噪音車的熱點架設車牌辨識設備,其中有25處加裝符合CLASS1標準的噪音計,有5處安裝符合環保署公告的聲音照相取締噪音車設備,預計今年CLASS1標準的噪音計增至45處、車牌辨識系統增加至80處。
環保局表示,取締噪音的聲音照相設備,經過環保署驗證通過,執法依環保署規定除先進行背景音量校正,在無雨、風速小於每秒5公尺,只要車輛在道路速限小於50公里超過86分貝,限速50至70公里超過為90分貝,就開單告發。
目前新北安裝符合環保署公告的聲音照相取締噪音車設備,分別在板橋、新店、汐止、蘆洲及林口等5處噪音熱點區,環保局指出,昨清晨至石碇及平溪區、深夜至三峽及中和區以移動式聲音照相設備取締噪音車,共221台車超標。
環保局說,民眾發現車輛發生噪音汙染狀況,可「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妨害安寧檢舉辦法」第2條規定,提供完整檢舉要項及違規證據佐證資料,並至環保署「噪音車檢舉網站」檢舉,環保局就會通知車主限期檢測,不合格就會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