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送童今起黃線臨停不限3分鐘 家長表示最有感!
交通法規新制今天上路,台中市第一警分局一早也到轄內忠孝國小、幼兒園周邊,針對接送小孩的家長們加強宣導,因新制有一條接送未滿7歲兒童上下車,黃線臨停將不受3分鐘限制,員警在宣導時,不少家長都直說「這條最有感」。
台中市第一警分局在交通新法上路第一天,前往轄區忠孝國小及幼兒園周邊,針對接送小孩的家長們加強宣導,現場拿出大聲公,志工、員警沿途發送交通傳單並舉牌宣導,學童一早上學還睡眼惺忪,一臉不明就裡的模樣,十分可愛。
不少家長們聽到聽到接送7歲幼童,停黃線不受3分鐘限制時,紛紛拍手叫好,有家長直說,學童動作本來就比較慢,上下車有時常需要家長或老師協助,難免超過原先3分鐘的限制,現在法令修正後,孩子上下車不用匆匆忙忙,更能顧慮到小孩的安全。
台中市第一警分局表示,從今年12月1日起,交通法規新制上路,相關規定包含,接送未滿7歲兒童上下車,黃線臨停將不受3分鐘限制;汽車裝載貨物脫落等罰鍰上限從9000元提升至1.8萬元;交通違規案件舉發期限,將從3個月縮短為2個月。
其中,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第2項,原即規定接送行動不便的人上下車,黃線臨停不受3分鐘規定,交通部此次修法將適用對象擴大納入未滿7歲兒童,惟不受3分鐘規定僅限「接送期間」,不包含等待時間,另外不得在紅線臨停接送上下車,但若沒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可視個案具體事實,施以勸導代替舉發。
第一警分局表示,此次修訂確保家長都能將小孩從容不迫送抵目的地,安心接送小孩上下學,不再需要為了接送小孩擔心被警察開紅單。
第一警分局長孫太康呼籲,新法上路後希望大家共同遵守交通法規,接送小孩應以安全為優先考量,同時也應注意勿妨礙其他人車通行,希望大家一起為轄內交通安全努力,共同打造交通安全友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