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安全大執法專案 全國每天取締5985件違規
內政部警政署與交通部,9月1日起共同宣示全國「路口安全大執法」,針對執法5大重點項目「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等加強取締。
截至今天10月1日,這次「路口安全大執法」行動,各直轄市及縣市警察局共規劃1366處路口加強執法工作,總計取締179550件,平均每天取締5985件,較2019年取締138萬1063件,每日平均3783件,增加2202件,增加58.2%。
9月1日到30日路口大執法期間,路口發生交通事故每日平均死亡1.13人、受傷421人,相較109年1至7月發生日平均數死亡3.12人、受傷714人,平均日死亡數減少1.99人,減少63.78%、受傷減少293人,減少41.03%,警政署認為執法效果顯著,已逐漸獲得國人對「行人路權」觀念的重視,並有效提升「路口慢看停」觀念及降低路口車禍發生率。
警政署說,這次大執法行動,是希望藉由強力執法手段,及透過各媒體、社群網路等管道及利用民眾集會時機,加強宣導用路人遵守「路權」及「路口慢看停」等觀念,提升駕駛人及行人守法及互相尊重的觀念,以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警政署強調,「執法只是手段,安全才是我們的目的」,維護路口通行安全,駕駛人和行人都需要共同遵守規範,並呼籲汽機車駕駛人行經路口或轉彎時,應減速慢行、停讓行人、尊重「行人路權」;行人也應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不闖越車道行走,並遵守號誌、標誌、標線及指揮規定,不要分心滑手機尊重停讓者,以確保路口通行安全與順暢。
警政署表示為期1個月的「路口安全大執法」專案工作結束後,將督導各直轄市、縣(市)警察局持續將「車不讓人」及「行人違反路權」二項列入重點規劃勤務,以強化行人路權及民眾守法觀念,降低路口事故發生,確保自身及他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