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費更方便!桃園10月1日起部分交通罰單可至超商繳納
為方便民眾繳納交通違規罰鍰,桃園市警察局交通大隊表示,10月1日起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9至84條,包括行人、慢車及道路障礙(攤販)等交通違規案件,罰鍰可以至全台1萬1000多家超商繳納,不必再到郵局劃撥,更能節省時間,也是既台北市之後第2個跟進的直轄市。
交大指出,道交條例69至84條包括自行車、電動車等慢車違規,行人不依標線穿越、通行,以及民眾或攤商在道路旁堆積妨礙交通物、廣告牌等,過去被開罰必須得至各分局或使用郵政劃撥繳納罰鍰,花費額外時間與心力。
交大說,考量方便民眾節省時間,從10月1日起桃園市行人、慢車或道路障礙交通違規案件,都可以使用統一超商、萊爾富、全家及OK便利商店等4大超商的多媒體事務機(如ibon、FamiPort、Life-ET,OK go等),隨時在全台1萬1105家門市都能繳納。
而國人繳款應依身分證統一編號,外國人則用居留證號,經查詢違規資料並列印繳費單,臨櫃繳納罰鍰及手續費13元後,即可銷案;桃園市是既台北市之後,第2個採用超商門市系統提供民眾多元管道繳納交通罰鍰的直轄市。
交大也提醒,本項措施不包含分期繳納的交通違規案件或裁決書案件,該等案件仍須至各分局裁決室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