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國道貨物掉落超過4萬件 罰則調升至最高1.8萬
貨車貨物掉落意外頻傳,光是國道平均一年物品散落案件就超過4萬件,甚至日前還曾發生有「豬隻」掉落的意外。為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審議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新增汽車裝載貨物脫落、掉落都將開罰,且罰則從現行的3000元至9000元不等,提高到3000元至1萬8000元不等。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表示,他支持提高罰則,因為過去真的發生過很多次類似意外,且貨物掉落是有可能傷害到別人的,不應該掉以輕心。
提案立委陳素月說,汽機車載運貨物行進間,貨物掉落、摔落案件頻傳,光是國道散落物案件一年就超過4萬件,嚴重影響國道行車安全,尤其國道車速很快,一但車輛閃避不及就會出車禍,摔落物沒有處理好,也會引發二次事故,因此要求提高罰則,這不是針對國道,一般道路也一樣。
立委趙正宇說,他每天都要開車從桃園到台北來開會,一天少則二次,多則四次,過去就曾看過貨車貨物掉落的情況,甚至還曾看過掉整捆麻繩的。他有一次開車遇到鐵塊掉落,遠遠看到想要閃避,卻來不及,當下前後車輪輾過,輪胎當下就破了,這真的很危險。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則說,貨車貨物掉落屬於公共危險,後車如果因此發生狀況,會造成相當大的危害。
立院交委會最後也審議通過,確定將貨物滲漏、飛散、脫落、掉落或氣味惡臭的罰則提高,從現行的3000至9000元不等,提高為3000元至1萬8000元不等,全案後續還將送院會二、三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