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個月飆車170公里以上 高公局今天公布十輛黑名單
這十台車注意,高速公路局透過大數據分析,找出2月份嚴重超速的車輛,今天下午將十部車號隱藏部分車牌號碼後公布,高速公路局表示,這些車輛於國道上至少半個月,時速都超過170公里以上,高公局呼籲,這些駕駛要自我克制,避免造成自身與無辜用路人的傷害,相關數據已經提供給國道公路警察局,將加強取締。
高速公路局透過ETC大數據分析,每月統計國道嚴重超速的時段與路段以及車輛,提供給國道公路警察局加強取締。高速公路局表示,2月份有十台車,車速都超過170公里以上,且超速違規天數達到16天以上,等於半個月都超速違規,因此今天公布,呼籲駕駛行車要自我克制。
高速公路局表示,這些車輛於2月份都違規16天以上,且最嚴重的開到近200公里,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規定,汽車駕駛人行駛高速公路車速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處新台幣3,000~6,000元罰鍰;若超速60公里以上者,依同條例第43條規定,將依級距處以罰鍰,最高可處新台幣24,000元,當場禁止其駕駛,並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若因而肇事者,將吊銷其駕駛執照。另若2輛以上汽車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處新台幣30,000~90,000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其行駛及吊銷其駕駛執照。
不過,此次高公局所公布的這些數據來自ETC監測資料,不能作為取締工具,高公局表示,已經時段與路段提供給國道警察,加強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