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車改里程數 消費者不要被不平等條約騙了
新北市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室去年中古車買賣糾紛共有104件,因車輛里程數被竄改的申訴案件共13件,部份車商在買賣合約以「現況交車」、「里程數不保證」、「不擔保里程數」等條款排除法律責任,新北消保官建請中央應研議把里程數列為車商調查事項,避免消費者成為冤大頭。
消費者購買中古車開不到一個月卻無故故障,原廠認定為引擎嚴重疲,經查才發現里程數從23萬調成11萬;還有消費者買了5年內的中古車,結果進原廠保養才發現里程數從42萬調成13萬,查詢後才發現原來是白牌計程車。
新北市消保官陳世欽說,經濟部規範「中古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卻可讓車商選擇是否擔保「車輛之里程數和現況之里程數一致」,無形中減輕了車商責任,增添了消費者購車風險
陳世欽說,公路總局已開放民眾查詢監理站車輛驗車時所標記得里程數,經濟部應強制車商須做到車輛現況里程數的查證義,若有不實應賦予消費者解約的權利,另外若查證有實據顯示車商自行修改里程數,將移請檢調單位偵辦。
日榮汽車店長梁子謙表示,若是2015年出廠的汽車,輪胎年份是17年,有可能代表輪胎因里程數過高,造成磨損嚴重需更換,另也可以檢查機油箱蓋,里程數多代表保養頻繁,相對蓋口油泥較多,車內椅子塌陷、方向盤、排檔桿頭磨損狀況,都能提供消費者做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