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汙法修法/ 未定檢機車 罰金從2千降到500
空汙法去年修法,不僅環保署檢舉獎勵辦法被廢止,也把未定期檢驗排氣的機車罰金從原本2000元降到500元。新北市環保局表示,去年8月前被裁罰依然要繳2000元,全市3年來有近萬輛機車受罰。今年截至3月中告發579輛,其中車齡最高27年,行駛市區空品淨區一律告發。
新北市共有215萬9422輛機車,出廠滿5年應定檢有155萬4537輛,管制數目是全國之冠。新北市環保局統計近3年機車逾期未定期排氣檢驗告發9484件,每件裁罰2000元,未繳就轉行政執行署催繳。
但空氣汙染防制法去年8月1日修法,罰款已從2000元降到500元。修法原因之一是不符比例原則,汽車逾期未受檢僅罰900元到1800元,但機車一罰就是2000元,明顯不合理。
環保局表示,二行程機車排放細懸浮微粒(PM2.5)濃度是四行程機車60倍,碳氫化合物是18倍,考量高汙染車輛對民眾健康影響極大,優先在板橋、三重、中和、新莊等已設立空氣品質淨區內的主要道路,設固定式車牌辨識稽查,優告取締告發仍在行駛但未定檢的二行程機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