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重機上國道爭路權 美加州已果斷立法准許「鑽車縫」
交通阻塞時,讓汽車駕駛、機車騎士都很頭痛。美國加州近日通過一項法案,就是准許機車在塞車時可以「鑽車縫」,原本加州政府並未明文規定機車能或不能在擁擠車陣中鑽車縫,因此成了灰色地帶;如今通過這項法案,加州也成為全美第一個明文規定機車可鑽車縫的州。
加州眾議員Bill Quirk在2015年提出AB51法案,規定機車騎士在擁擠車陣中,可鑽車縫在同車道超越汽車行進,速度必須在80km/h以下,且速度不可以超過鄰車24km/h,不過許多機車相關團體反對限速,認為這樣反而更危險,因此法案刪除速度限制。此法案在近日於加州眾議會以69票贊成:0票反對而通過,已送請州長簽署,簽署後將會正式實行。
相較於台灣今天(9日)許多大型重機騎士為了爭取路權騎上國道,加州政府針對機車騎士的騎乘權益與安全考量等等,明確果斷的立法准許機車「鑽車縫」行進的這項細膩規範,台灣政府應好好學習檢討。2011年立法院三讀通過《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明訂大型重機可依交通部公告的分時分段規定行駛高速公路,再做民調決定是否開放重機上國道,但多年過去仍沒有結果,效率不彰。反觀日本、歐美等國,都已明確立法讓大型重型機車可行駛高速公路;國內政府應該明確擬訂妥善配套,研擬大型重機相關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