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拍照也不行?追焦手將成「致車禍將列關係人」高雄警開勸導單 !
高雄市壽山近元亨寺路段為機車跑山熱門地點,聚集有不少「追焦手」,警方近期前往取締,提出勸導單呼籲追焦手勿對行經車輛拍照,若造成車禍將列公共危險罪關係人,勸導單一出在網路引起熱議,網友質疑適法性,反酸警方取締超速是否也要簽勸導單,「交警先來簽一張!」
鼓山警分局今下午回應,表示壽山道路易發生事故,且有多次民眾在網路相約糾眾跑山,在山路競技壓車,因此針對危險駕車或超速行駛的車輛,加強取締、嚴正執法,還呼籲市民大眾一同譴責、抵制糾集競駛壓車與攝影等妨害交通安全、安寧等行為。
網紅「阿筌」昨在個人臉書粉絲頁「變態阿筌の機車日常」貼出警方的勸導單,內容為「此為易肇事路段,請台端勿在此處對行駛經過車輛攝影或拍照,避免駕駛或騎士分心導致車禍發生,若有交通事故,將列為公共危險罪關係人,釐清責任歸屬」。
勸導單還要求接受勸導的追焦手、騎士簽名、留下相關資料,經貼上網路後引起熱議,網友質疑警方法源依據,侵害人民自由,還有網友反酸,「取締測速的員警也應該簽署」、「國家的測速、警察的雷射還有區間測速是不是該禁?」、「在它們身上分心的時間比在路肩的民人攝影還多」。
對此,提出勸導單的鼓山分局提出統計數字,稱今年1月以來壽山路段共計發生交通事故28件,其中人員受傷19件、車子毀損9件,還有多次發現網友在群組糾集上山競駛壓車,拍攝畫面增加點閱、曝光度,還讓車手下載照片,增加事故風險,衍生妨害住戶安寧等問題。
警方表示,為預防交通事故發生,確保該路段區域用路駕駛人交通安全,除持續結合監理單位與環保局執行聯合稽查,針對違規改裝車輛及危險駕車行為加強蒐證、取締,並將針對在山道上危險駕車或超速行駛的車輛,加強取締、嚴正執法。
律師郭晏甫表示,追焦與車禍發生有無關係,是事故後由交大去做判讀,除非追焦手占據車道或阻礙通行,才可能有責任,如果在水溝、樹下拍攝,甚至遠遠拍照,沒有侵犯到道路,若與車禍發生沒因果關係,無違規,自然就沒問題。
郭晏甫說,這類勸導單並無明確法律授權,列出兩點有恫嚇民眾疑慮,甚至過度擴張警察權力,民眾若覺得無理,可以拒簽。